家长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咨询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沅江市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对于
1.城区常住学生入学
凡常住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划定对口的小学、初中或自愿选择的民办初中(琼湖书院、政通实验学校)办理入学学位申请手续或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手续进行报名。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
②第一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件;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回乡创业人员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到城区学校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有学位的学校提出办理入学学位申请手续: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
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说明:如学生找不到有学位的学校,由沅江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城区范围内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基教股,电话:0737-2734871。
沅江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2日
|